春秋為晉之東陽地。
戰(zhàn)國初屬中山國,中山于此筑有扶柳邑,后歸趙。
秦先屬鉅鹿郡,后屬河間郡。
漢高帝始置信都縣(治今冀州),屬信都郡。
東漢復名信都縣,屬安平國。
三國魏信都縣屬安平郡。
晉屬長樂國。
北魏初武強縣省入信都縣,不久析出。
北齊扶柳縣并入信都縣。
隋初縣改屬冀州,開皇六年(606),析信都縣置長樂縣。
大業(yè)三年(607),省信都縣入長樂縣。
十二年(616),復原名,分屬信都郡。
唐初復改長樂縣為信都縣,為信都郡治。
天祐二年(905),信都改名堯都縣,為冀州治。
五代復原名。
宋、金信都縣屬冀州。
元至元元年(1264),省信都縣入冀州。
二年(1265),復置。
明洪武二年(1369),又省縣入州。
清升冀州為直隸州。
1913年,降冀州為冀縣,襲用州名。
屬直隸省冀南道。
1914年,屬大名道。
1928年,直屬河北省。
1937年,屬河北省第十四督察區(qū)。
1938年,屬冀南區(qū)。
1941年,屬晉冀魯豫邊區(qū)冀南區(qū)十四專區(qū)。
1949年,屬河北省衡水專區(qū)。
1952年,改屬石家莊專區(qū)。
1958年12月,冀縣并入衡水縣。
1961年7月,析衡水縣復置冀縣。
1962年,屬衡水專區(qū)。
1967年,屬衡水地區(qū)。
1993年,撤縣設立冀州市(縣級)。
1996年,屬衡水市。
2016年,經(jīng)國務院批準撤銷冀州市,設立冀州區(qū),為衡水市轄區(qū)。